井筒是指在井工或地下工程建设,从地面向矿体开凿的垂直或倾斜一类工程,垂直的工程称为立井,倾斜的工程称为斜井。井筒是矿井通达地面的主要进出口,是矿井生产期间提升运输煤炭(或矸石)、运送人员、材料和设备以及通风和排水的咽喉工程。
根据矿井开拓方式的不同,井筒可分为立井、平巷和斜井三种。其中,立井井筒按用途分类有:主井、副井、混合井和风井;斜井井筒按用途分类有:主斜井、副斜井、斜风井、排水斜井、注砂斜井等。






混凝土搅拌工艺
1、 每次浇筑混凝土前1.5h左右,由施工现场工长填写申报“混凝土浇灌申请书”,由建设(监理)单位和技术负责人或质量检查人员批准,每一台都应填写。
2、 试验员依据“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填写有关资料。根据砂石含水率,调整混凝土配合比中的材料用量,换算每盘的材料用量,写配合比板,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校核后,挂在搅拌机旁醒目处。定磅秤或电子秤及水继电器。
3、 材料用量、投放:水泥、掺合料、水、外加剂的计量误差为±2%,粗、细骨料的计量误差为±3%。投料顺序为:石子→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砂子→水→外加剂液剂。




搅拌时间:为使混凝土搅拌均匀,自全部拌合料装入搅拌筒中起到混凝土开始卸料止,混凝土搅拌的短时间:
强制式搅拌机:不掺外加剂时,不少于9Os;掺外加剂时,不少于120s。
自落式搅拌机: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时间的基础上增加30s。
用于承重结构及抗渗防水工程使用的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开盘鉴定是指次使用的配合比,在混凝土出厂前由混凝土供应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现场搅拌的混凝土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如果混凝土和易性不好,可以在维持水灰比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砂率、水及水泥量,至和易性良好为止。